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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音樂之外
朱方文
2008-06-29 01:02
我真的不懂音樂。
不過我其實沒有必要承認,因為誰也不會知道,我一個和音樂沒任何干系的家伙,懂不懂音樂又有什么關系呢?
但是心中不忍,不想讓自己與音樂脫離一絲不是關系的關系。準確的來說,起碼我還保有愛音樂的自由和空間。
这很矛盾。
我給自己取的英文名ERIC,來自艾瑞克 克萊普頓。理由有二,第一,我喜歡這位ERIC;第二,ERIC這四個字母好記,甚至我還覺得這個名字好認,好讀。
直到我聽到有位美語教師叫我的名字的時候,我才知道,自己是多么愚蠢以致可笑之極。
從那以后,我每次在看到這個名字、想起這個名字、讀出這個名字、寫下這個名字的時候,我都會在心里不由自主的用那位老師的美語發音誦讀一遍,讀完之后,還會檢查下自己是否讀的準確。
對于音樂,我的名字不過是一個小小的例子。我很想遇到那位美語教師般的人出現在我的生活里,指導我一些關于音樂的事情,可惜一直未曾有緣。
在我把平生第一筆積蓄拿出來買了一把價值200元人民幣的古典結他并以之為生活的一部分的那段時期,我在夢里到真是遇到了這位老師。
面容模糊,好像是在哪見過(其實就是《通俗歌曲》雜誌上的那些牛人),他教我如何按下大橫按,教我如何使用撥片,教我如何站在臺上表演。
在醒來之后,無論我如何努力,也找不到在夢里的感覺了。
其實,我的第一件樂器不是那把吉他。我曾試過笛子、蕭、口琴,可惜這些玩意對于我的肺是一個痛苦的考驗。加之我覺得背著一把結他走在206國道上會是一件很吊的事情,同時又可以避開自己的『胸悶氣短』之弊,實在是一件好事。
不過,很快我對結他練習就放棄了,只能以總結出一套『要懂得揚長避短』的做事原則,給自己找了一個妥當的理由收場。
我還是沒能弄懂音樂,但是我又覺得音樂教了我弄懂了其他的一些東西,這已足夠。